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2101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开放标签、多中心、上市后、观察性研究,用于评估阿达木单抗(修美乐®)在中国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pJIA)儿童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开放标签、多中心、上市后、观察性研究,用于评估阿达木单抗(修美乐®)在中国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pJIA)儿童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方案编号
P20-379
方案最近版本号
修订2
版本日期
2024-08-0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郭文娟
联系人座机
021-62631436
联系人手机号
18217751408
联系人Email
Wenjuan.guo@abbvi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9
联系人邮编
20004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V期
试验目的
本研究是一项开放标签的观察性研究,旨在评估阿达木单抗(修美乐®)用于中国pJIA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2岁(最小年龄)至 17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为2-17岁,体重≥10 kg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经治疗医师诊断为多关节型JIA患者。
  • 根据中国说明书和和中国幼年特发关节炎诊断和治疗临床实践指南,患者符合阿达木单抗(修美乐®)治疗的适应症。
  • 受试者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能够并愿意参与研究,并获得由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如根据当地法律适用),并遵守本研究方案和阿达木单抗(修美乐®)说明书的要求。
排除标准
  • 根据修美乐®中国说明书和治疗医生的判断,患者无法接受阿达木单抗治疗。
  • 在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生物类改善病情抗风湿药(bDMARD)治疗,或者正在使用bDMARD的受试者。
  • 妊娠期、哺乳期、或者在研究期间考虑妊娠的初潮后青春期女性受试者。
  • 研究者或助理研究者出于任何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医生对疾病活动度的总体评估(PhGA,通过100 mm VAS测量)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关节疼痛和肿胀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活动性关节数(非畸形导致的肿胀关节或被动活动受限[LOM]且伴有疼痛和/或压痛的关节)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被动活动受限(LOM)关节数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被动活动疼痛(POM)关节数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CRP和/或ESR水平,作为常规临床诊疗仅必要时进行收集 基线(V1)、第24周(V5)、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父母/儿童对患者疾病活动度的总体评估(Pa/ChGA,通过100 mm VAS测量)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躯体功能,通过儿童健康评估问卷(CHAQ)进行评估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糖皮质激素剂量自基线变化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药物不良反应(ADR)、严重ADR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末次给药后70天,应在任何时间采用适当的eCRF采集安全性相关信息。 安全性指标
与TNF抑制剂相关的特别关注的AE(AESI) 基线(V1)、第4周(V2)、第8周(V3)、第16周(V4)、第24周(V5)、第36周(V6)和第52周(V7),末次给药后70天,应在任何时间采用适当的eCRF采集安全性相关信息。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唐雪梅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3-68370205 Tangxuemei2008@163.com 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40001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尹薇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7-82308597 18696174676@163.com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 430016 武汉儿童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唐雪梅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武汉儿童医院 尹薇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4-15
武汉儿童医院 同意 2024-10-08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同意 2024-10-1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11-1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11-1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4-09-0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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