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70161
                                相关登记号
                                CTR20171293,CTR20190900,CTR20191837,CTR20200015,CTR20202582,CTR20212168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SCC244的Ia/Ib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CC244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CC244-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5.0
                                版本日期
                                2020-05-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安丽军
                                联系人座机
                                021-20568933
                                联系人手机号
                                17792081848
                                联系人Email
                                lijun.an@haihepharma.co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865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Ia期:确定SCC244的最大耐受剂量或生物有效剂量,以及II期研究推荐剂量;
Ib 期并在具有明确c-Met改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胃癌或肝细胞癌受试者中,评估SCC244的疗效。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18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12 周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NSCLC
 - Ia期入组标准治疗失败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NSCLC患者
 - Ib期入组具有c-Met改变(当地实验室或者中心实验室确定的结果均可)的标准治疗失败或复发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NSCLC患者
 - Ib期患者必须提供有效且合格的组织样本(新鲜活检或留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均可,但更推荐新鲜的活检样本),然而细针穿刺和细胞学样本不符合筛选期试验入组资格
 - 患者在基线期扫描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的靶病灶,根据RECIST1.1标准评价
 - Ia期ECOG体能状况评分0-1,Ib期ECOG体能状况评分0-1
 - 确认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根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4.03版)评估的,由既往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必须已经缓解到≤ 1级,但脱发和外周神经病例外
 - 具有遵循预定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试验操作的意愿和能力
 - 有生育可能性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一直采用高效的双重避孕方法
 - 女性患者如果符合以下标准,则可参加这项研究: 无生育可能性(即,没有怀孕的生理能力),包括有以下情况的任何女性 o 已做子宫切除术, o 已做双侧卵巢切除术, o 已结扎双侧输卵管,或是绝经后妇女(绝经时间至少1 年)。 有生育可能性,筛选时(试验用药物首次给药前的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进入研究之前,整个研究期间,直到试验用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一直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妊娠期(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8天或者5个半衰期接受过抗肿瘤治疗,以较短的时间为准,包括针对NSCLC的化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 既往接受过另一种c-Met 抑制剂的治疗
 - 已知或怀疑对SCC244和/或其赋形剂过敏
 - 首次给药前的2周内,曾因骨转移接受姑息性局部放疗,若骨髓照射面积大于30%或大范围放疗则为4周
 - 既往或目前合并其他恶性肿瘤(过去5年内已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乳腺癌或原位宫颈癌及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脏功能损害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2级的充血性心衰(根据纽约心脏协会分级标准)、心律失常、需要治疗的传导紊乱、心肌病、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 QTcF >460ms,或有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危险因素,低钾血症(血钾<3.0 mmol/L)或长QT综合征的家族史
 - 筛选前的6个月内,有卒中病史
 - 有脑转移相关症状且未经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
 - 无法吞咽口服药物,或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消化道大手术,据研究者认为,会影响SCC244的给药和吸收(例如活动性溃疡、无法控制的腹泻或小肠切除)
 - 任何有临床意义会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的疾病或状况(例如胰腺炎、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或无法控制的感染、药物滥用或酗酒或精神疾病)
 - 对于HBV:血清HBsAg阳性并且HBV DNA>1000 拷贝/mL或者200IU/ml或是参考当地更严格的检查。对于HCV,血清HCV抗体及HCV RNA阳性;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阳性或其他活动性全身感染
 - 无法停用以下药物: 至少于首次使用试验药物两周前停用:CYP3A4 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含有圣约翰草(Hypericum perforatum L.)和塞维利亚橙等的草药/补充剂;会延长QT 间期或导致尖端扭转型室速的药物。至少于首次使用试验药物一周前停用:香豆素类抗凝剂(低分子量肝素可以接受)
 - 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引起的ILD、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等病史或任何证据表明患有临床上处于活动期的ILD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名称 | 用法 | 
|---|---|
|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
规格:50 mg
给药途径:口服
用药频次:一天一次
剂量:
起始剂量固定在100 mg
 QD。剂量递增期间,
根据药物暴露水平和将
会达到的总剂量,可能
会决定改为BID方案
(最好间隔12小时)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8天为一个周期 
                                             | 
                                        
|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 
                                            
                                                 
													 剂型:片剂 
                                             | 
                                        
|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 
                                            
                                                 
													 剂型:片剂 
                                             | 
                                        
|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 
                                            
                                                 
													 剂型:片剂 
                                             | 
                                        
| 
                                                 
													中文通用名:谷美替尼片 
                                             | 
                                            
                                                 
													 剂型:片剂 
                                             | 
                                        
对照药
                                | 名称 | 用法 | 
|---|---|
| 
                                                 
													中文通用名:无 
                                             | 
                                            
                                                 
													 用法用量:无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 DLT、MTD、BED | 35天(第0周期单次给药阶段7天+第1周期连续给药28天) | 安全性指标 | 
| Ib 期: ORR。 | 每8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 Ia期:治疗中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率、性质和严重程度 | 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Ia期: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临床获益率(CBR)和PFS。 | 从入组到确定疾病进展或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 Ia期:1年的总体生存(OS)率。 | 给药后一年 | 有效性指标 | 
| Ia期:PK特征 | 35天(第0周期单次给药阶段7天+第1周期连续给药28天) | 安全性指标 | 
| Ib:疗效:DOR、CBR、PFS和1年内的OS率。 | 从入组到给药结束后1年 | 有效性指标 | 
| Ib:安全性: TEAE的发生率、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死亡病例 | 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Ib:SCC244的PK参数:Cmax、tmax、AUC0-t、AUC0-∞、t1/2、λz、CL/F和Vz/F。 | 第一周期连续给药28天 | 安全性指标 | 
| Ib:HCC受试者的血清甲胎蛋白水平。 | 每8周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有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 吴一龙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20-83827812-21187 | syylwu@live.cn | 广东省-广州市-中国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 510080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吴一龙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周建英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赵军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 于世英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范云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史美祺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孙玉萍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安徽省立医院 | 操乐杰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庄武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任寿安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叶峰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慧娟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4-27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04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3-16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4-26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8-14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1-04 |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16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3 ;
											国际: 113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56 ;
										国际: 5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56  ;
										国际: 5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09-14;    
										国际:2017-09-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9-20;    
										国际:2017-09-2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3-01-09;    
										国际:2023-01-09;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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