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4400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
                                试验通俗题目
                                依库珠单抗治疗中国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受试者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依库珠单抗治疗中国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受试者的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原性的开放性、单臂、多中心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ECU-MG-3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方案修订案1
                                版本日期
                                2024-06-2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梁坦
                                联系人座机
                                021-61308402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linical-Trial-Disclosure-Mailbox@astrazenec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 静安区西藏北路88号10楼
                                联系人邮编
                                200085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基于MG-ADL的改善情况,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通过QMG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
通过MGC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通过MG-QoL 15r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
基于MG-ADL应答者状态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通过QMG应答者分析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有效性 ;
评估依库珠单抗治疗难治性gMG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通过额外的安全性指标评估依库珠单抗的安全性特征;
表征依库珠单抗在难治性 gMG受试者中的PK;
表征依库珠单抗在难治性 gMG受试者中的PD;
表征依库珠单抗在难治性 gMG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gMG生物标志物的自身抗体和炎性蛋白的作用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男女不限,年龄≥18岁
 - 必须通过以下检查确诊为MG: a.筛选期证实的抗AChR抗体血清学检测呈阳性,以及 b.下列任一项: 重复神经刺激证实有神经肌肉传递异常,或 抗胆碱酯酶检测(例如,新斯的明检测)阳性病史;或 经治疗医生评估,受试者口服胆碱酯酶抑制剂后MG体征改善。
 - 筛选时,MGFA临床分类为II至IV类
 - 筛选和第1天时的MG-ADL总评分均≥6分
 - 受试者有以下情况 a. 使用≥2种IST(作为联合治疗或单药治疗)治疗≥1年仍治疗失败,即尽管接受了IST治疗,ADL仍持续受损(持续无力、发生危象或无法耐受IST)。或, b. 至少一种IST治疗失败,需进行长期PE或IVIg治疗来控制症状,即在过去12个月内需要定期进行PE或IVIg治疗肌肉无力至少2个周期。 -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皮质类固醇、硫唑嘌呤(AZA)、吗替麦考酚酯(MMF)、甲氨蝶呤(MTX)、环孢素、他克莫司或环磷酰胺
 - 入组研究时正接受AZA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已接受AZA治疗≥6个月,并接受稳定剂量治疗≥2个月
 - 如果入组研究的受试者正接受其他IST(即MMF、MTX、环孢菌素、他克莫司或环磷酰胺),则要求其在筛选前已接受IST治疗≥3个月,并接受稳定剂量治疗≥1个月
 - 入组研究时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治疗≥28天。
 - 如果入组研究的受试者正接受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则要求其在筛选前已接受稳定剂量治疗≥2周
 - 为了降低脑膜炎球菌感染(脑膜炎奈瑟球菌)的风险,如果所有受试者在疫苗生产商规定的有效覆盖时间段内尚未接种疫苗,则必须接种脑膜炎奈瑟球菌疫苗。受试者必须在接受首剂依库珠单抗前至少14天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并接受适当抗生素治疗,直至接种后14天
 - 筛选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结果(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必须为阴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和研究干预终止后至少5个月内采取第?10.5节所述的有效、可靠和获医学批准的避孕方案。
 - 在研究干预治疗期间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如果男性受试者同意以下内容,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请勿捐献新鲜的未洗涤的精液。 另外, -避免与异性性交,并作为其首选和日常生活方式(长期和持续禁欲),并同意保持禁欲。 或 -必须同意使用下文详述的屏障措施: 同意与目前未怀孕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性交时使用男用避孕套。
 - 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 试者必须能够并愿意遵守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任何未经治疗的胸腺恶性肿瘤、癌症或胸腺瘤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胸腺切除术或任何其他胸腺手术史。既往存在胸腺恶性肿瘤或癌症治疗史的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所有标准,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a. 筛选期访视前已完成治疗>5年 b. 筛选期访视前5年内没有复发 c. 在第1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进行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扫描(包括给予静脉(IV)对比剂)中没有复发的影像学指征 既往存在良性胸腺瘤治疗史的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所有标准,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a. 组织病理学或等效记录证实良性胸腺瘤的诊断 b. 筛选期访视前已完成治疗>12个月 c. 筛选期访视前12个月内已知没有复发 d. 在第1天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进行的CT或MRI扫描(包括静脉造影剂)中未见复发的影像学指征 e. 如果没有证实良性胸腺瘤诊断的充分记录,则受试者必须满足上述有关胸腺恶性肿瘤或癌症的资格标准
 - 仅累及眼部或眼周肌肉的无力(MGFA I级)
 - 筛选时MG危象(MGFA V类)。然而,此类受试者接受治疗且病情稳定后,经研究者判断,可在Alexion批准后进行重新筛选
 - 在研究期间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且未接受适当抗生素治疗的任何全身性细菌感染或其他感染。
 - 脑膜炎奈瑟球菌感染史或未痊愈的脑膜炎球菌疾病
 - 首次治疗前7天内体温≥38°C
 - 在首次治疗(第1天)前4周内使用IVIg
 - 在首次治疗(第1天)前4周内使用PP/PE。
 -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利妥昔单抗、奥瑞珠单抗或其他B细胞耗竭疗法。
 - 在第1天研究干预药物首次给药之前少于5个半衰期的时间段内使用补体抑制剂或人新生儿Fc受体(FcRn)抑制剂。
 - 在筛选前30天内参加了任何其他试验用药品研究或暴露于其他试验药物、器械或程序。
 - 既往曾接受过依库珠单抗治疗的受试者
 - 对鼠源性蛋白或依库珠单抗的一种辅料过敏
 - 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受试者参加研究、对受试者造成任何额外风险或干扰受试者评估的任何医学状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名称 | 用法 | 
|---|---|
| 
                                                 
													中文通用名:依库珠单抗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 
                                        
对照药
                                |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 MG-ADL总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 QMG总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 MGC总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 MG-QoL 15r量表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 MG-ADL应答定义为第26周MG-ADL总评分较基线改善≥3且未使用补救治疗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 QMG应答定义为第26周QMG总分较基线改善≥5且未使用补救治疗 | 第26周 | 有效性指标 | 
| AE、SAE和导致终止研究干预的AE的发生率(首次输注后发生) | 首次用药后 | 安全性指标 | 
| 生命体征和实验室参数较基线的变化; 计划访视时ECG参数(包括但不限于PR、RR、QT和QTcF)较基线的变化,以及按类别列出的ECG状态 | 首次用药后 | 安全性指标 | 
| 血清依库珠单抗浓度随时间的变化 | 首次用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血清游离C5浓度随时间较基线的变化 | 首次用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治疗中出现ADA阳性的受试者比例 | 首次用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 罗苏珊 | 医学博士 | 副主任医师 | 13764089415 | luosushan@fudan.edu.cn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6号楼二楼神经病学研究所 | 200040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罗苏珊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邹漳钰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卜碧涛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曾进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龙友明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邓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焉传祝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杨欢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 肖海兵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薛群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4-09-1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1-0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1-2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