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HB937注射用浓溶液|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5151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肌萎缩侧索硬化
试验通俗题目
VHB937在ALS受试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为期 40 周的在肌萎缩侧索硬化(ALS)中评估 VHB937 的 2 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研究,随后进行开放标签扩展 研究(ASTRALS)。
试验方案编号
CVHB937B122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00
版本日期
2024-05-3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苑静涵
联系人座机
021-24228888
联系人手机号
18811211778
联系人Email
joy.yuan2@iqvi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耀龙路1359号晶耀商务广场T1座6层
联系人邮编
200124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本研究旨在评价VHB937治疗早期ALS受试者(ALS症状发作2年内)的疗效和安全性。具体如下: 1. 主要目的 比较DB期VHB937与安慰剂在无需永久辅助通气(PAV)生存期和功能复合终点方面的疗效。 2. 次要目的 评估DB和OLE期VHB937在功能下降方面的疗效;评估DB和OLE期VHB937延缓呼吸功能下降的疗效;评估DB和OLE期VHB937对神经退行性变生物标志物的影响;评估DB和OLE期VHB937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DB期VHB937相比安慰剂在生存期终点方面的疗效;评估早期vs延迟VHB937给药在生存期终点方面的疗效(DB VHB937后接OLE VHB937 vs DB安慰剂后接OLE VHB937);评估DB和OLE期ALS病症的变化;评估DB和OLE期VHB937给药后的生活质量(QoL); 评估DB和OLE期VHB937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免疫原性(IG)。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必须在参加研究签获得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 使用修订版 El Escorial 标准将散发性或家族性 ALS 诊断为临床可能、很可能、实验 室支持的很可能或明确的 ALS。
  • 18 岁或以上。
  • 在过去 24 个月内 ALS 症状发作(首次出现肌肉无力体征)。
  • 缓慢肺活量(SVC)大于或等于相应年龄、身高和性别的 60%预测肺活量。
  • ALSFRS-R 总评分大于或等于 30。
  • 接受或未接受 ALS SoC 治疗。如果接受治疗,则必须接受稳定剂量的利鲁唑或依达 拉奉口服治疗≥30 天,或完成至少一个周期的依达拉奉 IV 给药或其他 SoC 等效药 物的稳定治疗期。
  • 能够并愿意前往研究中心参加访视。
排除标准
  • 在筛选前 5 个半衰期内或筛选前 30 天内(例如,小分子药物)/或在预期的药效学 效应恢复至基线水平前(例如,生物制剂)(以较长者为准)使用其他试验性药 物;如果当地法规另有要求,上述时限可能更长。
  • 对任何研究治疗药物或其辅料或类似药物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 在任何时候曾暴露于治疗 ALS 的任何获批或试验性反义寡核苷酸(ASO)或基因疗法。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定义为从生理角度能够妊娠的所有女性),除非她们在接受 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停用研究药物后 24 周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高效避孕方法包 括: a. 完全禁欲(与受试者首选的日常生活方式一致)。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 排卵法、症状体温法、排卵后法)和体外射精不属于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b. 接受研究治疗前至少 6 周行女性绝育术(双侧卵巢切除术伴或不伴子宫切 除)、子宫全切术。如果只接受了卵巢切除术,仅当通过随访激素水平评估证 实女性没有生育能力时,才认为其不具有生育能力。 c. 使用口服(雌激素和孕激素)、注射或植入激素的避孕方法或放置宫内节育器 (IUD)或宫内节育系统(IUS),或其他具有相当疗效(失败率≤1%)的激素避孕方法,例如激素阴道环或透皮激素避孕方法。 -如果使用口服避孕药,女性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 3 个月稳定使用相同 药片。 d. 男性绝育(筛选前至少 6 个月)。对于研究中的女性受试者,已行输精管切除 术的男性伴侣应为该受试者的唯一伴侣。 e. 在接受研究治疗前至少 6 周行双侧输卵管结扎术。 注:如果女性已经自然(自发)闭经 12 个月且有相应的临床表现(例如血管舒缩 症状的年龄相关病史),则视为绝经后状态。如果女性已经处于绝经后期或在筛选 前至少 6 周接受了双侧卵巢切除术(伴或不伴子宫切除)、子宫全切术或双侧输卵 管结扎术,则视为不具有生育能力。如果只接受了卵巢切除术,仅当通过随访激素 水平评估证实女性没有生育能力时,才认为其不具有生育能力。排除妊娠或哺乳期 女性。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也是一种高效避孕方法,但不是永久绝育方法。
  • 基线前 3 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目前需要永久性辅助机械通气(定义为连续 10 天或以上、每天超过 23 小时需要辅 助机械通气;无创或有创[例如气管造口术]),或研究者认为在未来 4 个月内可能 需要永久性辅助机械通气。
  • C-SSRS 自杀想法部分第 4 项或第 5 项评分为“是”(如果在过去 6 个月内出现过这种 想法),或自杀行为部分任何一项评分为“是”,但包括在自杀行为部分的“非自杀性 自伤行为”评分为“是”除外(如果在过去 2 年内发生过这种行为)。
  • 有心脏病史或当前诊断为心脏病,或 ECG 异常表明受试者参加研究会有显著的安 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a. 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不稳定型心绞痛(筛选前 6 个月内)或有临床 意义的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有临床意义的 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 b. 有家族性长 QT 综合征或已知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家族史。 c. 筛选时静息 QTcF≥450 msec(男性)或≥460 msec(女性)或无法确定 QTcF 间 期。
  • 筛选访视时实验室检查异常: a.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800/nm3(<0.8x109/L) b. 白细胞<3500/nm3 c. 由研究者确定的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评估(例如,有临床意义的贫 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功能受损体征)。
  • 筛选访视时发现肝病或肝损伤或以下任何肝脏病症的临床证据: a. 活动性慢性肝胆系统疾病 b. 总胆红素>1.5×ULN c. c. 碱性磷酸酶(AP)>3×ULN d. d. AST(SGOT)、ALT(SGPT)>3×ULN e. e. γ-谷氨酰转移酶(GGT)>3×ULN
  • 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2)。
  • 存在不稳定的精神疾病、认知受损或痴呆(包括额颞叶痴呆[FTD])、肌无力的其 他病因或除 ALS 以外的神经退行性疾病或研究者认为可能损害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 能力的物质滥用。
  • 有活动性癌症或癌症病史,但是允许不需要接受全身性化疗或放疗的局限性非恶性 肿瘤、局限性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局限性外阴癌和局限性前 列腺癌且在过去 2 年内没有进展的患者参加研究。
  • 根据筛选时的实验室结果(HIV 抗原或 HIV 抗体),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
  • 筛选访视时评估确定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的证据。
  •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总抗 HB 核心 抗体阳性)、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HCV)(HCV-RNA 阳性)。
  • 有活动性重度呼吸系统疾病史或活动性重度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 病、间质性肺疾病或肺纤维化。
  • 研究者评估为病情未控制的糖尿病。研究者应确保糖尿病患者在研究期间充分控制病情。
  • 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风险或干扰安全性评估或研究者认为会在试验期间增加死亡风险 的任何其他相关的有医学意义的病症或体征和症状。在筛选访视前 30天内有全身 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的受试者可以在感染痊愈后重新参加筛选。
  • 受试者所患病症需要在表 6‐4 列出的时间范围内接受禁用药物治疗。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VHB937注射用浓溶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NA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无 PAV 生存期以及 ALSFRS-R 变化的复合终点。 从基线至 DB 第 40 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ALSFRS-R 总评分 从基线至 DB 第 40 周或直至死亡或 PAV (以先发生者为准);从基线至 OLE 第 100 周或直至 死亡或 PAV(以先发生者为准)。 有效性指标
缓慢肺活量(SVC)(占预测正常值的%) 从基线至 DB 第 40 周或直至死亡或 PAV (以先发生者为准);从基线至 OLE 第 100 周或直至 死亡或 PAV(以先发生者为准)。 有效性指标
神经丝轻链蛋白(NfL)血清浓度与基线时的比值 DB,直至第 40 周;DB 和 OLE,直至第 100 周。 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和耐受性参数,包括不良事件、实验室数据、 生命体征、心电图(ECG)、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 从基线至 DB 第 40 周,从基线至 OLE 第 100 周,以及从基线至末次计划访视或研究结束。 安全性指标
至死亡时间;至事件发生时间(死亡或 PAV,以先发生者为 准) 从基线至 DB 第 40 周 有效性指标
至死亡时间;至事件发生时间(死亡或 PAV,以先发生者为准) - 有关终点的信息请参见治疗政策估计目标 从基线至 OLE 第 100 周和从基线至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临床医生和患者对功能能力和 ALS 症状严重程度变化 的总体印象(CGI-C 和 PGI-C) DB,直至第 40 周;DB 和 OLE,直至第 100 周 有效性指标
通过肌萎缩侧索硬化评估问卷-5(ALSAQ-5)、 EuroQoL 5 维 5 级量表(EQ-5D-5L)、12 项健康状况 调查简明量表(SF-12)测量 QoL 较基线的变化 DB,直至第 40 周;DB 和 OLE,直至第 100 周 有效性指标
血清和 CSF 中的 PK 特征;抗 VHB937 抗体血清水平 血清:DB,直至第 40 周;DB 和 OLE,直 至第 100 周;DB 和 OLE,直至末次计划访视;CSF: DB 第 12 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樊东升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701023871 dsfan@sina.com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100191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樊东升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Keck Medical Center of USC Beydoun, Said USA Los Angeles San Diego Cluster Los Angeles San Diego Cluster
C. H. R. de la Citadelle Delstanche, Stephanie Belgium BEL East BEL East
Emory ALS Center Emory University Dept of Neurology Fournier, Christina USA Atlanta Cluster Atlanta Cluster
Genge Partners Genge, Angela Canada Montreal Cluster Montreal Cluster
Centrum Medyczne NeuroProtect Grudniak, Mariusz Poland POL Warsaw POL Warsaw
Kantonsspital St. Gallen Haller, Vanessa Switzerland Switzerland Switzerland
Lange Neurology PC Lange, Dale USA New York Cluster New York Cluster
Centrum Medyczne Neuromed Lisewski, Pawel Poland POL Gdansk POL Gdansk
Calvary Health Care Bethlehem Mathers, Susan Australia Victoria Caulfield South
Neurology Associates, P.C. Pattee, Gary USA Kansas City Cluster Kansas City Cluste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Medical Center Ravits, John USA Los Angeles San Diego Cluster Los Angeles San Diego Cluster
Nerve & Muscle Center of Texas Shaibani, Aziz USA Houston Cluster Houston Cluster
CHU de Nice Hopital Pasteur 2 Soriani, Marie-Hélène France Alpes Maritimes Nice Cedex 1
Orlando Health-Orlando Regional Medical Center Tohidi, Vahid USA Orlando Cluster Orlando Cluster
AMR Knoxville Trudell, Randall USA Tennessee Knoxville
McMaster University Turnbull, John Canada Toronto Cluster Toronto Cluster
UMC Utrecht Van den Berg, Leonard Netherlands NLD Amsterdam NLD Amsterdam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5-01-09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5-02-1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 ; 国际: 22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1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2024-10-2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2024-12-0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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