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50528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试验通俗题目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在健康研究参与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自身 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JN-2024-034-BLF
方案最近版本号
V 1.0
版本日期
2024-12-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石蒙
联系人座机
0370-2313930
联系人手机号
13781556032
联系人Email
407579473@qq.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和谐路8号
联系人邮编
476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规格:0.4 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与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持证的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参比制剂,商品名:司百得®,规格:0.4 g)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和参比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商品名:司百得®)在健康研究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研究参与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研究参与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研究参与者
  •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 ~ 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输血前四项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无临床意义
  • 研究参与者(包括男性研究参与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试验期间采取除避孕药物以外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对精氨酸布洛芬、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制剂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或有过敏体质(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史),或有药物、食物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 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或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病史者,或可使依从性减低的疾病或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肺、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凝血功能障碍,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等;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 既往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 血管穿刺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乳糖不耐受,或有吞咽困难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也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停止使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食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一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功能性维生素者
  • 育龄女性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妊娠检测结果阳性者
  •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阳性者
  •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 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摄取了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石榴、番木瓜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摄取了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摄取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
  • 研究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研究;
  • 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布洛芬的Cmax、AUC0-t、AUC0-∞ 给药后16小时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布洛芬的Tmax、t1/2、λz、AUC_%Extrap、Vz/F、CL/F 给药后16小时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合并用药、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 整个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周焕 药理学博士 主任药师/教授 13665527160 zhouhuanbest@vip.163.com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633号(蚌医二附院)体检中心楼3至6层,住院部20层 233004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周焕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5-01-16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5-01-2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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